《節稅規劃》 有錢人都如何避稅?

一般來說有錢人們他們都是用什麼方式合法避稅?

可以詳細說明嗎?

中華民國萬萬「稅」,許多寧願效法多數有錢人將財富傳承給後代子孫,也不願像前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將一生大半血汗錢繳國庫的民眾,專家建議,節稅規劃要趁早,特別是高資產所得者,只要方法用對,就可省下上千萬稅款。一般而言,所得稅的節稅空間小,遺贈稅的節稅空間大,端視懂不懂箇中訣竅。 1. 節稅規劃不外乎一個中心思想:把應稅財產轉成免稅財產、讓課稅價格變小。 由於資產形式包括現金、不動產、股票等,利用不同資產形式的轉換,如把現金變不動產、把現金變保險,或把個人名下資產證券化(法人化),均可創造節稅效益。 以現金變不動產為例,由於遺產稅對不動產的課徵,是採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格計算,不但比市價低、且與市價有一定差距;假設民眾過世時留下一億元現金,適用遺產稅率高達四一%;但若能搶先一步,在死前把一億元拿去買一棟八千萬房子,公告現值頂多市價的四分之一,也就是兩千萬,則課稅遺產淨額為兩千萬的不動產加上兩千萬現金,一共四千萬,適用稅率可降到三三%,一來一往間,就可省下兩千四百六十萬元的遺產稅。

現金變不動產 省稅多多假設民眾再精一點,拿這八千萬的房子作抵押、向銀行貸款五千萬,且拿這五千萬去買房子,就算公告現值為市價的三○%,房子遺產價格只有一千五百萬,加上原本的四千萬,一共五千五百萬,由於向銀行借款是負債,可列為遺產淨額的減除項目,把五千五百萬減掉向銀行貸款的五千萬,實際課稅淨額剩下五百萬,適用稅率變成一五%,比起原本一億元現金時要繳的三千五百多萬稅款,此時只要繳不到四十萬元的遺產稅,節稅空間高達三千五百一十萬元。 現金變保險 免納遺產稅規避遺產稅的第二個方式為把現金變保險。很多人都知道,受益人領取的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,依法免納遺產稅,但其中仍有風險,以生存時給付的年金保險為例,胡榮一提醒,根據財政部規劃,明年起當年金保險的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人時,受益人領取的年金要納入最低稅負制繳稅。

投資型保單所繳的保費分成兩大類,一是死亡理賠的壽險保費,另一是買基金、存款、債券等投資標的;前者的死亡理賠金免遺產稅沒有爭議,但後者在財政部實質課稅原則下,將朝投資所得比照當前各項投資工具課稅的規範演進。

2.由於近年來的低利率促使了債券成為最搶手的投資工具。 且投資人懂得投資債券, 利用合法的方法避稅。 意即附買回債券只要在付息日前一天賣出,付息日過後再買回,就不需負擔利息所得稅,此項的優點成了許多人的避稅天堂。

然而行政院最近通過「所得稅法修正草案」, 未來個人持有債券之利息所得將採分離課稅, 這樣不僅扼殺了許多投資人的投資管道,更讓一些想合法避稅的人斷了這個念頭。

3.以公告現值打折取代富人捐的課徵台灣的有錢人近來流行「捐地節稅」。透過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既成道路的購買,轉而將其捐給當地政府,根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,可依公告現值計入列舉扣除項中,且無金額上限,因而節省的所得稅負利益常甚為可觀。僅台北市一地,九十一年申請獲准的件數就高達二千八百三十六件,較前一年成長三倍,金額超過二百二十億元。有錢人對這項合法節稅的利 用已蔚為風潮。

新聞來源:中時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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