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節稅規劃》 請問可以與外籍配偶合併報繳所得稅嗎

我是台灣人 我的未婚夫是德國人 他是他們德國公司在台分公司的負責人
年薪近400萬 想請問我們如果結婚後 是不是可以合併報稅
又 怎樣報稅才可以節稅?

這個個人租稅規劃的問題,因為問題不清楚...大約分析一下

1-首先,妳先生的所得超過400萬,假設都是薪資所得,那夫妻二個是否合併納稅
其實所節省的租稅都不大,假設妳的薪資所得是60萬~合併申報是460萬,扣除薪資所得扣除額及個人免稅額後;設算的結果其實與分開申報差異不大,當然還是分開申報可以省一點稅,但是效果很有限,因為課稅級距己到了最高40%,且只能第一年分開申報,沒有什麼實質的租稅規劃效果

2-要達到較高的個人租稅節省效果,還是要從基本的規劃開始,這是比較高難度一點的技巧,首先還是要充份了解你們二個人的實際情況,包括所得來源型態,居住情況,家庭成員多少人,住屋情況,投資情況等等,才能做有效的節稅規劃

3-提供妳幾點基本觀念,第一,將所得分散;第二,充分運用投資工具,會有很高的節稅效果,第三,降低課稅級距;第四,改變身分...

節稅的方式有很多,但重點是在事前先做好規劃,等到納稅年度完畢,所得確定之後再進行規劃的話,恐怕誰也幫不了妳了~~以上,希望對妳有幫助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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